根據《茂名港集團有限公司招聘公告》(2024年5月20日發(fā)布)工作安排,現(xiàn)將筆試成績公布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筆試成績公布
茂名港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企業(yè)招聘專業(yè)技術、一線生產等崗位人員筆試工作已結束,筆試成績詳見附件1。
考生如對自己的筆試分數(shù)有疑問,可在筆試分數(shù)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茂名港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申請查分,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。
二、資格復審
(一)參加人員
根據筆試成績高低,按招聘崗位人數(shù)1: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,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(shù)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環(huán)節(jié)。
本次筆試入圍資格復審人員詳看附件1名單中“是否進入資格復審”欄為“是”的考生。
(二)時間和地點
時間:2024年8月20日—8月22日(上午8:30—12:00;下午14:30—17:30)。
地點: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(qū)站前六路財富廣場茂名港集團有限公司三樓人力資源部。
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:陳小姐,0668—7777777(轉招聘熱線)。
郵箱:cmmport@163.com。
(三)資格復審所需材料
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按招聘崗位要求現(xiàn)場提供的資料如下:
1.報名表、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2.學歷和相應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,如是大專及以上學歷的,需登錄“學信網”下載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或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》;暫未取得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的應屆畢業(yè)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“學信網”上打印的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或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;港澳學習、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、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。
3.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4.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(證明)原件、復印件,如相關工作經歷證明(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),可提供工作證明、勞動合同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社保流水等。
以上材料除了報名表外,其他材料只收復印件,原件均在審查結束后退回本人。
(四)注意事項
1.凡不按規(guī)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放棄面試資格。凡提供的有關材料、信息不真實,或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,或材料與報考資格不相符的考生,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。
2.資格復審過程中,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,按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人員。遞補時間截止至8月26日17:00。有關考生在此期間應當保持聯(lián)系方式暢通,以免錯過通知,造成機會喪失。
3.為有效做好資格復審遞補工作,自本公告掛網之日起,如因個人原因放棄參加資格復審的,請務必在8月22日17:00前按要求填寫《放棄資格復審聲明》(見附件2)并發(fā)送至郵箱cmmport@163.com。對無故不參加資格復審者,將視情況記入本公司應聘人員誠信檔案。
附件:1.茂名港集團有限公司招聘筆試成績公示
2.放棄資格復審聲明
茂名港集團有限公司
2024年8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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